一、目的

財團法人玉山志工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(以下簡稱本基金會)為培育具備專業與服務熱忱之護理人才,並鼓勵就讀護理科系之學生全心投入學習,於畢業後至護理臨床就業,以護理及健康照護為其終身志業,守護社會大眾的健康,特設置「玉山培育護理人才」獎學金。

二、獎學金申請資格與合作學校

  • 凡就讀於護理科系(不含在職進修)之學生,以護理及健康照護為終身志業,且承諾持續奉獻所學者,均可提出申請。

三、獎學金金額及名額

1. 一學年新臺幣10萬元整,分2次於每學期發放。

2. 獎學金名額由本基金會獎學金遴選委員會決議分配之。

四、申請及核定時間

本獎學金申請時間為2023年8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,本基金會受理後於每年10月底前核定受獎名單。

五、申請方式

請申請人至本基金會網站填寫申請資料,並依規定格式繳交相關文件。

1. 申請書:包含自傳、生涯規劃及其他具備專業護理人才與服務熱忱之說明。

2. 師長推薦函:臨床醫師、護理長、系主任、導師或實習老師之推薦函。

3. 成績單:包含前一學年成績單及至少一學期實習成績單。

4. 在學證明:當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或已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。(第二階段審查時繳交)

5. 最近三個月內戶籍謄本及身分證影本。

6. 其他補充資料:如特殊表現之證照或獎狀、弱勢清寒之證明文件等。

六、遴選程序

1.本基金會成立「遴選委員會」,以公正、謹慎方式遴選、核定獎學金名單等相關事項。

2.遴選程序:

1)申請:申請人須在申請時間內完成繳交申請資料。

2)審查:由遴選委員會進行二階段審查

☛第一階段書面審查

☛第二階段現場面談 (視特殊情形得進行視訊面談)。

3)核定:本基金會核定得獎名單後,將通知得獎人,並公佈於基金會網站。

4)頒獎:以得獎人親自出席本基金會舉辦之頒獎儀式或頒獎方式為原則。

七、其他

1.為鼓勵得獎人分享學習經驗與回饋社會,本基金會將不定期邀請得獎人參與聯誼會交流及玉山相關公益活動。

2.得獎人於得獎年度,應依本基金會之要求提出在學證明、學期成績單及學習心得或參與玉山相關活動心得等書面報告,以確保培育期間持續符合受獎資格,且每學期學業成績應至少符合下列任一條件:

1)全班成績排名前40%或平均成績80分以上

2)其他特殊傑出表現,並經本基金會審查核可

3.獲獎者於課餘之暇,由學校安排擔任學科、課業輔導之助理、助教或志工,每學期服務20小時,以發揮所長,傳遞志工精神。

4.得獎人若有違反獎學金設立意旨之情事,本基金會得視情況終止得獎人資格。